3/11/2007

轉載自Jane's Club:http://jane-wu.blogspot.com/2007/02/blog-post_493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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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prod/booksfile.php?item=0010343502

這本書不只談設計, 也談所有關於設計師的事, 包括設計師的特質, 如何找工作, 如何接案, 成立工作室, 面對客戶, 自我宣傳等, 最後一章是和幾位知名設計師的專訪. (本書所談的設計是指平面設計, 但其他領域的設計也同樣適用), 在這裡想討論的是所有設計師共通的問題: 設計師的特質和面對客戶, 以下是這二部份的重點摘要和個人的看法.

特質的部份:
設計師通常需要在作品中注入一些具備力量且可以獲得共鳴的要素, 所以必須留意週遭事物, 將觸角伸到設計以外的領域, 包括政治, 娛樂, 商業, 科技, 藝術, 體育活動等, 作者統稱這些為文化敏感度, 同時認為文化敏感度比軟體技巧和學歷重要, 他舉自己的公司為例: 一個不懂中文的西方世界公司, 如果沒有學習了解香港在地文化, 又怎能做出富有意涵的作品?

除了文化敏感度與對各種事物的了解, 設計師還需要圓熟的溝通技巧, 不是口若懸河發表評論, 而是以客觀具說服力的方式, 有條理的解說自己的設計. 仔細聆聽客戶的觀點, 挖掘隱藏的線索和未言明的訊息, 然後再提出構想, 商討出共識. 此外也要避免將自己的想法強加在客戶身上, 設計師總會忍不住將個人品味和想法放入作品, 因為喜歡才這麼做本身並沒有什麼錯, 但若跟客戶這麼說就錯了, 必須以切實的理由明確解釋為何如此設計, 別讓客戶感覺你是用客戶的錢在做自己喜歡的東西.

面對客戶的部份:
「該怎麼做才能讓客戶不再修改我的作品?」不是容易回答的問題, 如果作品有瑕疵, 構思不周全, 執行有缺失, 客戶要求修改是必然的. 避免客戶干預好的設計作品, 唯一的辦法是在ㄧ開始就建立合宜的配合模式—在配合的關係中, 傾聽吸收客戶的觀點, 而態度表現上, 也能使客戶願意容許你有自己的看法. 作者引用Ian Anderson的觀點: 「客戶提供給我們的就像打散的拼圖, 客戶在創意方面如果無法給太多建議, 我們會覺得比較愉快, 因為如果他們的意見太多, 就有點像玩填字遊戲時, 有人站在背後幫你做答一樣. 我們希望客戶可以交給我們一個艱難的任務, 然後我們可以像藝術家一樣將作品展示出來, 並聽見他們的讚嘆: 「太好了! 比我們原本想像的還棒」. 當然也有客戶只想掌控ㄧ切, 這時候只有兩種選擇: 照做拿錢, 或放棄這個案子.

設計師也必須擁有虛心求教和自我批判的能力, 才能知道自己何時犯錯, 才能避免犯了過度自信和高傲的毛病. 沒有比自認為永遠是對的, 更能代表二流設計師的特質.

時間也是一個基本要素, 提案時, 應該給客戶時間整理他的觀感, 不要要求對方一看到作品就立即回應. 客戶此刻並沒有以真正客觀的眼光看待作品, 而是在臆測他們設定的訴求對象看到提案後會有什麼反應, 因此保留一段時間, 比較能得出客觀的意見.

我的看法:
比較想提出來的是「客戶提供的意見」, 我贊同Ian Anderson的看法, 客戶提供太多想法雖然會有比較明確的設計方向, 但是對設計創意的表現也會有相對的限制和阻礙, 理想的狀況是客戶提供希望達成的目標和呈現的感覺, 例如表現活潑愉快的氣氛或者是表現嚴謹的專業形象等, 至於版面寬度, 色彩, 位置分配等則希望留給設計師做整體構思, 可以發揮的空間比較大. 當然這有某種程度的風險. 面對客戶時, 需要”觀察或感覺”客戶的類型, 再決定應該問到什麼程度. 基本上會先看客戶理解的程度? 懂得多的客戶可以談深入些, 甚至構思初步的想法做討論, 懂得少的客戶就別問太多, 我遇過800 或 1024螢幕寬度都弄不清楚的 (通常是主管級), 對畫面也沒什麼想法或概念, 其實我喜歡這種客戶, 都交給我就OK了!


當然客戶類型有很多種, 不是這麼容易區分, 需要以當時狀況判斷, 能問清楚問詳細是最保險的做法, 不過發揮的空間也會相對縮小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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